自評報告是工程教育認證的重要證據之一,是專業自證是否達到認證标準的舉證材料。專業應根據中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協會團體标準《工程教育認證标準》(T/CEEAA 001-2022)的通用标準和專業補充标準,參考《工程教育認證通用标準解讀及使用指南(2022版)》,在自評報告中清晰地描述專業的培養目标、畢業要求,客觀地陳述為達到培養目标和畢業要求而設計和實施的教育教學體系,為支撐人才培養而配備的師資隊伍、支持條件,以及為保障人才培養質量而建立的基于産出評價的持續改進機制。本撰寫指南圍繞《工程教育認證标準》(T/CEEAA 001-2022),重點關注專業制定、落實和評價畢業要求的教育教學體系,強調專業建立并實施面向産出的内部教學質量評價機制,提出了自評報告撰寫的基本要求。
本撰寫指南圍繞《工程教育認證标準》(T/CEEAA 001-2022),重點關注專業制定、落實和評價畢業要求的教育教學體系,強調專業建立并實施面向産出的内部教學質量評價機制,提出了自評報告撰寫的基本要求。本撰寫指南僅用于專業撰寫自評報告的參考,并非自評報告撰寫範本。撰寫指南中所列内容,是專家在進行認證判斷時所需的基本信息,自評報告應包含但不限于這些内容。
自評報告應嚴格依據标準,參照本撰寫指南的建議格式要求撰寫,文字描述應簡練準确,突出重點;圖表應清晰詳實,便于認證專家對照認證标準進行審閱。自評報告不應包含與認證标準無關的内容,不應将少數學生的“标志性成果”作為達标舉證材料。對于不同标準項,在證明達成時,所用證據應确保前後一緻,例如培養方案及其中所列培養目标、畢業要求等。
自評報告由正文和支撐材料兩部分組成,具體要求見本撰寫指南。對每項标準的支撐材料,專業應編制目錄,并在報告正文後附支撐材料索引,以便專家查證。
自評報告撰寫參考格式具體請見附件。